公司转让原债务应该怎么办
磐安法律咨询
2025-04-22
1.公司转让形式不同,原债务处理方式有别。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。
2.公司分立的话,若分立前未与债权人书面约定债务清偿,分立后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3.股东转让股权,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。公司独立担责,股东以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。转让方和受让方债务承担约定,只在双方有效,不可对抗善意债权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转让后原债务处理因转让形式而异,公司合并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债务;公司分立除有书面协议外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;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,转让方与受让方有关债务承担约定仅对双方有效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相关规定,公司合并时,为保障债权人利益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自然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公司分立时,若没有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特别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而在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下,公司作为独立法人,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仅在出资额或认购股份范围内担责,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债务承担约定属于内部约定,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。如果您在公司转让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转让后原债务处理依转让形式而定。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;公司分立时,除与债权人有书面协议另约定外,分立后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2.若仅股东转让股权,因公司具独立法人资格,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,所以公司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。即便转让方与受让方有债务承担约定,也仅在双方间有效,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。
3.建议公司在合并、分立时,明确做好债权债务的梳理和交接工作,与债权人及时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。股东转让股权时,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债务相关事宜,避免后续纠纷,但也要认识到约定对善意债权人无约束力这一情况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合并时,依据规定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,这意味着原公司的债务由新公司接手处理。
(2)公司分立的情况下,除非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书面的债务清偿协议,否则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即债权人可向任一分立后的公司主张全部债权。
(3)当只是股东转让股权,由于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其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负责,股东按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。即便转让方和受让方有债务承担约定,也仅在双方之间有效,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。
提醒:
公司转让时要明确转让形式,签订相关协议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。涉及债务约定时,注意其对债权人的效力有限,建议咨询专业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公司合并: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要承继原公司债权债务,所以收购方在合并前要全面了解原公司债务情况,做好风险评估。
(二)公司分立:分立前最好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,若未达成,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各分立公司要合理规划债务分担。
(三)股东转让股权:公司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。转让方与受让方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,仅在双方有效,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,因此受让方要谨慎对待此类约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2.公司分立的话,若分立前未与债权人书面约定债务清偿,分立后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3.股东转让股权,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。公司独立担责,股东以出资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。转让方和受让方债务承担约定,只在双方有效,不可对抗善意债权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公司转让后原债务处理因转让形式而异,公司合并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债务;公司分立除有书面协议外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;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债务仍由公司承担,转让方与受让方有关债务承担约定仅对双方有效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相关规定,公司合并时,为保障债权人利益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自然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。公司分立时,若没有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特别约定,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而在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下,公司作为独立法人,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仅在出资额或认购股份范围内担责,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债务承担约定属于内部约定,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。如果您在公司转让债务处理方面有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公司转让后原债务处理依转让形式而定。公司合并时,合并各方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公司承继;公司分立时,除与债权人有书面协议另约定外,分立后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。
2.若仅股东转让股权,因公司具独立法人资格,以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,所以公司债务仍由公司自身承担。即便转让方与受让方有债务承担约定,也仅在双方间有效,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。
3.建议公司在合并、分立时,明确做好债权债务的梳理和交接工作,与债权人及时沟通并签订相关协议。股东转让股权时,双方应在协议中明确债务相关事宜,避免后续纠纷,但也要认识到约定对善意债权人无约束力这一情况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公司合并时,依据规定,合并各方的债权、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,这意味着原公司的债务由新公司接手处理。
(2)公司分立的情况下,除非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书面的债务清偿协议,否则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即债权人可向任一分立后的公司主张全部债权。
(3)当只是股东转让股权,由于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其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财产负责,股东按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。即便转让方和受让方有债务承担约定,也仅在双方之间有效,无法对抗善意债权人。
提醒:
公司转让时要明确转让形式,签订相关协议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。涉及债务约定时,注意其对债权人的效力有限,建议咨询专业意见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公司合并: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要承继原公司债权债务,所以收购方在合并前要全面了解原公司债务情况,做好风险评估。
(二)公司分立:分立前最好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,若未达成,分立后的公司需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各分立公司要合理规划债务分担。
(三)股东转让股权:公司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,股东以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。转让方与受让方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,仅在双方有效,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,因此受让方要谨慎对待此类约定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。法人分立的,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,承担连带债务,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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